1996年,丽江地区发生“2.3”大地震,我院赵永祥副院长带医疗队赶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全院职工为灾区捐款捐物,并接收了灾区部分伤员来院救治。同年6月,我院获得云南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院务部、党委宣传统战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