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会眼视光中心有限公司嘉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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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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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云南红会眼视光中心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遴选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云南红会眼视光中心有限公司嘉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 建设地点:昆明市嘉诚大厦1-2层。

3. 计划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0.00万元。

4.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660.00㎡。具体以最终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及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5. 采购范围:(1)施工准备阶段:完成项目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造价成本管控,主要包括:①协助发包人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中相关经济条款的复核、修订,避免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的经济风险;②根据项目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审核施工图预算(并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③在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对项目投资进行管控,参与施工图优化,按发包人要求达到前期投资管控的要求。2)施工实施阶段:完成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现场造价跟踪管理服务。主要包括:①参与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②工程进度款审核(量价核实),并出具工程进度款审核报告;③对项目工程量进行严格把控,及时核实隐蔽工程量,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确保项目工程量数据准确;④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新增工程综合单价等资料收集、处理、审核及造价控制;⑤对项目相关参建单位的进度款进行审核;⑥对暂估材料及设备、暂估工程的审核认价,编制或审核暂估价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暂估项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⑦征询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对材料设备等进行市场询价(不少于3家)并提供书面意见,对主要建材、大宗材料设备选型、采购等提出建设性咨询意见。3)施工竣工阶段:根据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相关规范、项目合同、项目资料等对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及管控,主要包括:①最终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及复核,确保结算工程量数据准确;②竣工结算计价审核,确保计价符合规章规范及施工实际情况;③编制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等相关成果资料;④对项目相关参建单位的结算款进行审核;⑤提供造价技术支持,协助处理和解决结算争议问题。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须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及实施手册要求,服务内容、深度、成果文件格式、质量标准按实施手册执行。具体的采购范围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6. 遴选数量:1家。

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完成。

8. 服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成果资料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或备案。

9.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备案,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截图)

6.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48日至2026年413,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加盖鲜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6号临时门诊楼3楼313办公室领取电子版遴选文件。联系人:胡友富,联系电话:0871-65156650-2816

四、响应文件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现场遴选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遴选则另行通知)。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6号临时门诊楼5楼509办公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顺序装订成册,每项加盖公司印章,每册加盖骑缝章,准备一正一副(文件建议双面打印,且不超过1000页),响应文件严密封装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同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扫描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拷贝)。

五、遴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六、遴选规则

1. 最低价法:详见遴选文件,专家组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

2. 评审专家组成:3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七、监督

本次遴选全程由审计科、财务科监督。监督电话:0871-65156650-2874。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采购部

2026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