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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拟采购零星搬运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74号令》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就本项目所需服务参与磋商。
1、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大学附属医院零星搬运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服务期限:一采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通过供应商入围的方式,入围2家供应商。
2、拟完成的主要内容为:
2.1医院部分科室之间的搬迁服务;
2.2金安门诊部、青年路176号、穿金路755号院区等昆明市范围内零星搬迁服务;
2.3紧急救援物资搬迁服务。
搬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家具、病床、档案、病案、图书、帐篷、救援药品、救援小型医疗设备等相关物资搬运。
2.4包括拆卸、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根据院方的要求提供转运车辆等。
2.5本项目搬迁所涉及的设备、物品和物资,要求在院方指定的搬迁时间内搬迁到指定位置,摆放整理完成或搬迁到指定位置摆放。
3、项目预算:80000.00元/年, 预算总金额内按实际使用量结算;若当年合同执行金额达到合同预算总金额则合同终止。
各磋商申请人须按项目整体提交磋商文件,不得遗项、漏项;提交磋商文件时须按项目整体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
4、资格要求:
4.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1.4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1.5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1.6磋商申请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4.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服务商,需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4月16日17:30,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6号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后勤服务中心(1号住院楼旁副楼3层)。
有意向的磋商申请人在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于2026年4月23日下午14:10-14:30提交至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6号云南大学附属医院临时门诊楼509室;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未按时递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7、磋商会
开始时间:2026年4月23日下午14:4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6号云南大学附属医院临时门诊楼509室。
8、磋商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9、磋商申请人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磋商会前3天内书面致函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后勤服务中心。
10、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云南大学附属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ynshhyy.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56650转2863
联系地址: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