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伦理申请类别:
注册类临床试验:是由申办者(通常为企业)发起的以药品、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上市注册为目的、在人体开展的临床试验。
审查类型:初始审查、复审、跟踪审查。
二、申请流程
1.文件准备:请按照“送审文件清单”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文件要求:(1)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如果审查方式为会议审查,还需准备不低于15份与原件一模一样的纸质材料(可以复印件,建议形式审查通过、会议时间确定好后再准备)。(2)所有文件的第一页为目录,如有版本号和版本日期的文件(包括不限于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研究者手册招募广告等重要文件)均需在目录页对应一一注明,不同文件用隔页纸分开,并制作对应的侧标签,加盖申办者鲜章(2页以上要盖骑缝章)。所有文件按照目录顺序整理、胶装或打孔装订好,并装于蓝色文件盒中(文件盒尽可能厚),蓝色文件盒需做侧标签及正标签(标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期数,申办者,承担单位科室及PI姓名)。
2.文件递交和形式审查:为提高审查效率,可将准备好的送审文件(可以是未加盖公章或未完善签字的文件)发送至邮箱yns2yyirb@163.com,待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按照上述纸质文件整理要求将完善签字和盖章的所有文件的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一式两份)先交至伦理办公室(医技楼19楼),剩余复印件会议时间确定好再交。请务必保证电子版审核文件与纸质版审核文件一致性。
3.缴费:会议审查项目(不包括复审):3000.00元/项,简易程序审查(不包括复审)1000.00元/项,不含税费,税率是6%。伦理受理后,项目组需凭伦理办出具的收费通知到财务开具发票。
4.审查决定传达:伦理办将在做出伦理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意见”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申办者代表/研究者凭伦理审查费发票复印件至伦理办公室领取批件/意见,请及时领取。
三、注意事项
1.本中心SAE:研究者获知本中心发生的SAE后,应在24小时内,向伦理审查委员会书面报告,随后应及时提供详尽、书面的随访报告和总结报告,涉及死亡事件,研究者应向伦理提供其他所需要资料,如尸检报告和最终医学报告。随访报告应在获知新信息起15天内及时上报。
2.本中心SUSAR:研究者获知本中心发生的SUSAR后,应在24小时内向伦理审查委员会书面报告。如本中心发生SAE转为SUSAR,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应在申办者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7天,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完善随访信息(申办方首次获知当天为0天);本中心发生的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应在申办方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15天。注:申办者对SUSAR判断与主要研究者不一致时也要快速上报。
3.非本中心SAE、SUSAR:申办者收到外院安全性信息后,以汇总报告的形式(如总体安全性评估和行列表)定期提交,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以申办者获知事件为0天计算)。
4. 研发期间的安全性信息更新报告(DSUR):申办者定期汇总并上报审查,原则上报告周期不超过1年。
5.方案偏离上报时限:如为重大方案偏离,研究者获知后需及时上报伦理。如为无需及时报告的一般偏离事件,按季度报告频率上报伦理。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办公室地址:医技楼19楼
办公室电话:0871-65156650转2592
0871-65125707(传真)
注:伦理递交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需伦理审查的其他特殊文件、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文件、不在清单之列但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提交与审查的其他文件,请同时提交。
一、初始审查
(一)初始审查申请·药物临床试验
1.临床试验机构立项受理通知复印件
2.初始审查申请表(本院申请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3.研究经济利益声明(所有团队成员均需签署并按项目组成员列表顺序排放)
4.主要研究者专业履历(需研究者签名)及其他资格文件(如GCP证书、职称证等)
5.团队其他成员的GCP或伦理相关培训证书、职称证
6.临床研究方案(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7.盲法试验的揭盲程序文件(如有,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8.选择安慰剂作为对照的说明文件(涉及安慰剂作为对照原则上必须提供)
9.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10.招募试验参与者的材料(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11.研究者手册(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12.病历报告表(或EDC)样本(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13.组长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批件/意见
14.其他伦理审查委员会申请研究项目的重要决定
15.药品监管部门对临床试验许可或备案文件(NMPA批件或临床试验通知书等)
16.保险合同相关文件
17.申办者的资质(营业执照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或满足GMP条件的声明。(如委托生产需提供委托生产说明及被委托方资质。)
18.试验用药品检验报告(包括试验药和对照药,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供的,需出具试验药品合格声明)
19.CRO相关资质证明及委托函
20.CRA、CRC的相关资质证明及委托函
21.中心试验室相关资质及委托函、中心实验室或第三方实验室资质及室间质评证书
22.其他(如试验参与者宣教材料、评分卡等、所有研究中心列表)
(二)初始审查申请·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1.初始审查申请(本院申请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2.研究经济利益声明(所有团队成员均需签署)
3.主要研究者专业履历及其他资质文件(如器械GCP证书、职称证等)
4.团队其他成员的GCP或伦理相关培训证书、职称证
5.临床研究方案(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6.研究者手册(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7.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8.招募试验参与者的材料(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9.病历报告表(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10.医疗器械说明书
11.注册产品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
12.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13.医疗器械动物实验报告
14.组长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批件/意见
15.其他伦理审查委员会申请研究项目的重要决定
16.药品监管部门对临床试验许可或备案文件(NMPA批件或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说明等)
17.保险合同
18.CRO相关资质证明及委托函
19.CRA、CRC的相关资质证明及委托函
20.其他(如试验参与者宣教材料、评分卡等、所有研究中心列表)
21.如果涉及限制类医疗技术,请提供相应的说明(如有)
二、跟踪审查
(一)修正案审查申请
1. 修正案审查申请表(本院申请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2. 修改明细表(本中心模板)
3. 修正的材料清洁版(包括但不限于知情同意书、招募广告)(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4. 修正材料痕迹版(包括但不限于知情同意书、招募广告)(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5. 组长单位伦理批件或牵头单位伦理批件(本中心为组长单位则无需提供,双组长须提供双方批件)
(二)研究进展报告
1. 研究进展报告(本中心模板,本院申请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2. 多中心临床研究-各中心研究进展报告
3. 组长单位伦理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决定文件(如有)
4. 其他附件(需另页解释或说明的文件)
(三)本中心严重不良事件报告 (SAE)/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
1.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本中心模板)(完善签名并注明日期)
2.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本中心模板)(完善签名并注明日期)
3.其他伦理审查意见
4.其他附件(需另页解释或说明的文件)
(四)方案偏离报告
1.方案偏离报告(本中心模板,完善签名并注明日期)
2.其他:超温药物使用需附药物稳定性报告
(五)暂停/终止研究报告
1.暂停/终止研究报告(本中心模板,完善签名并注明日期)
2.其他相关文件
(六)研究完成报告
1.研究完成报告(本中心模板,完善签名并注明日期)
2.本中心为组长单位,须提供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及分中心小结原件
3.本中心为非组长单位,仅提供分中心小结原件或总结、统计分析报告
4.其他:如无相关附件(总结、统计分析报告、分中心小结)请附说明,分中心小结不盖章写明原因
(七)非本中心安全性事件报告
1.非本中心安全性事件:申办者收到外院安全性信息后,以汇总报告的形式(如总体安全性评估和行列表)定期提交
2.每例安全性事件报告表(如有)
(八)研发期间的安全性信息更新报告(DSUR)
申办者定期汇总并上报审查,原则上报告周期不超过1年。
三、复审
1.复审申请表(本中心模板,完善签名并注明日期),如有自发修改请附《修改明细表》
2.修正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
3.其他相关文件
四、免除伦理审查申请
1.免除审查申请表(本中心模板,完善签名并注明日期)
2.临床研究方案(注明版本号/版本日期)